文化活动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组织第三批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创建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中铝股份党群工作部时间: 2021-03-05
中铝政字〔2020〕377号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组织第三批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创建等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集团党组工作部署,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推进全要素对标提质增效,实施严细实精准管理,实现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高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文化自觉,实现文化自强,增强文化自信,优化企业文化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打造特色文化,发挥好文化建设“领头雁”和“动车组”的引领作用,现就集团第三批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创建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一)引领作用突出。自觉践行中铝文化,形成领导积极倡导示范,主责人员策划推进,全员积极实践、协力推动的良好氛围。注重文化传承和发展,建成鲜明的特色企业文化。充分发挥企业文化与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桥梁等作用的合力。坚持以文兴企,不断提升全员业务素质和良好风尚,助力企业发展。
(二)文化体系健全。严格贯彻集团企业文化和品牌管理制度,规范应用集团导视体系和品牌形象。企业文化纳入单位中长期发展计划,切实推动文化建设,促进全员参与。不断总结、提炼、完善并赋予特色文化理念新时代内涵,形成全员认同的价值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宣传内容丰富。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化主题活动,不断扩展渠道、聚焦特色、丰富传播载体,展现改革、科技、管理等成果。注重特色文化、典型事例、品牌价值等传播,讲好有情怀的中铝故事。
二、重点工作
(一)示范基地复检
为持续发挥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在集团深化改革和提质增效的作用,聚焦世界一流企业建设目标,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按照集团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管理有关制度,对往期集团级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的实体企业和分厂级单位进行复验(见附件1),以确保其含金量。
(二)示范基地创建
1.新申请创建。各实体企业及其分厂、集团总部部门、各板块公司及其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创建条件,具有企业文化建设基础管理工作扎实、特色文化建设特点鲜明的单位,可新申请创建。
2.再申请创建。申报过集团第1、2批示范基地,但因故未达到标准的实体企业和分厂级单位,自评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简化程序再申请创建。
3.引领共建创建
(1)往期车间级示范基地单位,应协助其隶属分厂开展新申请创建,否则将取消其示范基地称号。
(2)往期分厂级示范基地单位,应作为“种子”,按照同等标准,协助其隶属实体企业的其它分厂开展新申请创建,其组织的“复制”工作,将作为复检的增项内容。如其所隶属实体企业的三分之二分厂符合创建条件,可新申请创建实体企业级示范基地。
三、工作安排
(一)创建自评
创建单位根据企业文化示范基地自评表(见附件3),聚焦目标,完善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文化及品牌管理工作。
(二)创建申报
各单位应安排企业文化专职人员,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相关申报工作。
1.网络申报。扫描“蓝信二维码”填报(11月初,集团党群工作部将通过集团企业文化蓝信及微信群发布)。
2.提交报表。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报审表(见附件2)应经单位党委审签(盖章)后,发送至集团党群工作部联系人邮箱。
(三)创建评审
集团将邀请实体企业及往期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单位有关人员参与现场或网络验收。集团文化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评审工作。
(四)成果发布
经集团文化建设推进委员会审定,党群工作部将发布中铝集团第三批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名单,适时进行授牌、表彰及奖励,并组织编写优秀文化案例、品牌故事等汇编材料,通过集团媒体进行宣传,并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文化及品牌宣传系列活动。
联 系 人:刘 军 (010)82298178
电子信箱 : qywh2017@126.com
附件: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9日